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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自兰 2001年,我爱人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在北京,后来送回本地的看守所,因自己在这之前学法不深,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违心地签了“保证书”,每当想起心里就痛悔不已,觉得对不起师父救度之恩,现在我声明所写的“保证书”作废。今后我要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9/4738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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