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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苑桂琴 99年的7月20日邪恶迫害后,派出所的人经常到我家来让我写保证书,让我签名,我签了名,他们替我写了“保证书”。现在知道我错了,不应该签名。2001年12月31日我还被非法拘留15天。在此声明:以前所写、所签的背离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定修炼。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9/4738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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