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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维华 我由于在法上认识不足,没精进,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7.20以后在镇政府的高压下,我被迫写了所谓“保证书”。现在我严正声明:我所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痛改前非,重新修炼,加倍弥补过失,紧跟伟大的师父,坦坦荡荡走好正法的每一步,完成正法时期一个大法弟子的使命。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30/474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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