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胡彩琴、唐竹茵、王伟霞、张军、陈显君
我自1999年7.20以来,在邪恶迫害下,凡是说过对大法不利的话、所签过的字、所写的“保证书”,宣布全部作废。我要紧跟师父正法进程,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5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474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