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秦美莲
我在看守所被迫写的“悔过书”、“保证书”、凡是说过的对法轮大法不利的话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跟上师父正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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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3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474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