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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耿亚芬 我在正法修炼期间,在所有邪恶迫害时,在看守所、派出所、驻京办等所做的笔录上按的手印、签的字等一切不符合大法法理的言行,全部作废。包括家人替我写的“保证”一律作废。坚定地做好师父安排的正法路,做好正法弟子应该做的。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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