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白桂英
在1999年7月20日的时候,因学法浅,不能从法上认识,写了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东西,现在严正声明作废。我一定要加倍努力,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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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3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2/475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