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秀丽
以前我所签过的字,所说过的不符合大法的话声明全部作废。我以后要坚修大法、坚信师父,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2/475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