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志勇、刘涛
以前在邪恶的强行迫害下,我所说的背离大法的话全部作废。珍惜修炼机缘,坚修大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2/475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