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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王洪娟

    我是1999年前得法的,通过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1999年7月20日以后,由于电视台的谎言宣传,使很多人都受到了毒害。同时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做了对不起师父的事。没有保护好大法的书,让别人把书给毁了,我深感痛悔。通过深入学法,我明白了我今后应该怎么做:一定听师父的话,跟上正法进程,勇猛精进,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一修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3/476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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