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凤英、贾万芹
自从1999年7月20日起,派出所就到每个学员家施压,我因此就写了“保证”,现声明作废。我对不起师父,今后一定要坚修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3/476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