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罗涛、罗浩、洪玉珍
以前我所签过的字,所说过的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3/476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