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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雷桂珍 我因坚持炼法轮功,2001年3月被非法判了一年半劳教。在调遣处、劳教所个别恶警用电棍多次电我,用不让睡觉治我。在非人的折磨下,我违心地写了“三书”,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在此,我严正声明,在非法关押期间所做的一切、所说的背离大法的一切全都作废。今后坚定修炼,加倍弥补损失,跟上师父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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