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翠华
我曾因修炼法轮大法而被非法押进监狱,当我从监狱出来时,在逼迫下又签了“保证书”,现在我严正声明我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加倍弥补,我要回到正法中来,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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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5/477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