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海平
在邪恶的迫害下,我所说、所写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行为,一律作废。今后,我一定做好师父在当前明示给弟子的“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紧随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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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3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5/477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