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董希英
本人在邪恶的迫害下,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并决心加倍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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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4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5/477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