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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国梅

    在99年非法镇压以后不长时间,派出所警察拿着签字表让我在上面签字。由于我学法不深,当时以为都是他们编排的内容,与我无关,所以签了字,这以后一直也没有往心里去。直到今天,在同修的帮助下,认识到自己错了,决心改正自己以前的过失,坚定地修炼法轮大法。今后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6/478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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