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秀杰
我于三月六日被公安局抓走,开始绝食六天,但后来在常人心带动下,在邪恶的迫害下,顺从邪恶写了“保证”,特此声明在迫害下所写、所说的一切作废。今后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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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6/478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