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春丽
我在邪恶迫害下所签的字和按的手印全部作废。所有不符合正法弟子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6/478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