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新征
以前在看守所或“洗脑班”上被迫所说、所写的一切有损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今后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洗刷污点,做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6/478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