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文荣
在99年7月20日以后,我说的“不炼”声明作废。坚修大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7/478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