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薛恩娟
自7.20以来,在迫害中,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违背修炼人标准的行为一律作废。坚修大法,做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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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4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8/479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