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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娟 由于学法不深,在邪恶面前,没有用正念对待,执著和怕心让我违心的做了一名大法弟子永远都不该做的事,现严正声明在被关押在看守所及拘留所期间所签过的任何字及写过的“保证”全部作废。并且加倍努力跟上正法进程,助师世间行。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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