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莲美
过去我在邪恶的迫害下,所做、所写、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彻底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加倍弥补自己过去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紧跟师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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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3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9/480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