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武新梅
在高压下强迫写的“保证书”和违心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包括家人、单位、所说、所写的不符合法的一律作废。学好法,跟上师父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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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4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9/480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