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林
家人代签的“保证书”和自己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废。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做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9/480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