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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朝波

    我自从修炼了法轮功,身体得到了健康。在99年7.20以后,因为修得不够精进,有怕心,派出所人来查问,就说“不炼了”,签了名,按手印,照了像,事后很后悔,当时做了错事,今后一定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我炼功做好人,祛病健身难道还有错吗?我要向世人说,天安门自焚是假的。法轮大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还师父清白,还大法清白。大法的工作我主动去做,不等不靠,助师正法。为了对法负责,对自己负责,我在此严正声明。所有在邪恶迫害时,在笔录,判决书上签的字,按的手印全部作废。所有不符合正法弟子的言行全部作废。我是师父的弟,正法时期的弟子,纠正一切不正的,全面否定旧势力的迫害,坚定地清除旧的邪恶势力,走好师父安排的路,正念正行,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2/482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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