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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炳良

    自从7.20邪恶迫害大法,我和同修一块上北京去上访,途中被派出所抓去。那天正是7月20日,当天晚上被转到看守所住了一宿,21日又转到当地政府,镇党委书记叫我们签名“三不”。如果不签名就不叫我们回家,当时因有怕心签了名。现在我声明:那一切(包括旧势力签的约)作废。自从2002年12月份经师父点化,我又开始修炼法轮功了。我保证从今往后坚修大法,做一个正法路上的真修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2/482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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