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金嫣忠、乔泰元 1999年8月份街道居委会召集大法弟子开会,叫我们交书、写“保证书”。当时我们心里很不好受,自己没有把握住,交了大法书,也写了“保证书”,因为我爱人有病瘫在床上,我代他写了“保证书”。这种做法不符合大法的要求,今后要努力的加倍弥补,紧跟师父的正法进程,助师正法,正法救人,做好三件事。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2/48216.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