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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秀英、梁秀英 2002年7月,村干部及派出所强迫我在诋毁大法的“材料”上按手印,我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的,签了字,给大法造成了损失。我今后要以法为师,否定旧势力的安排,紧跟师父的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2/4821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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