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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金观珍

    我97年4月得法。1999年9月我工作单位领导找我谈话两个小时,让我放弃法轮大法修炼,并说要配合他完成上层领导交给的任务。由于我当时对大法认识不深,主意识不清,被邪恶钻了空子。在单位领导软硬兼施的压力下,写下了所谓保证书。通过学法并参考《明慧网》的文章,我认识到大法弟子配合邪恶签“保证书”,对大法极不严肃。给大法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特此严正声明,我在邪恶迫害时所说、所写的背离大法的东西、向邪恶的“保证”全部作废。在今后讲清真相,救度众生的过程中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3/483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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