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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冼秀莲

    2001年的农历12月29日,我和同修们去广场炼功,被警察抓去看守所,多次审问迫供,别人代笔写了“保证书”,交了2000元,家里人送礼用了1000元,17天后才放我出来,直至2002年才退还2000元给我。在2001年警察多次来我家中迫我写“保证书”和印手模,电话干扰,监控电话,不准我出门等。到5月的一天,有10个警察开了一部警车来抓我去610洗脑班洗脑,在高压下我工作单位的人代我写了“三书”,罚了600元,一天半出了洗脑班。为了对大法负责,对自己负责,对众生负责,我在此严正声明所有不符合正法的言行,什么所谓 “保证书”、“三书”等全部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1/494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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