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淑琴
我在讲真相中有漏,没有做到理智,去了派出所后正念不太强,被人心所带动,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特此声明所做、所写的背离大法的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损失,向世人讲真相,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1/494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