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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周淑凤 我2000年去北京证实法被拘留,当地公安所长强制写“三不保证”。当时由于不能在法上认识法,和有执著所致,还觉得它这些要求没有什么,可是回家后又重新学法和看《明慧网》,自己认识到这个行为后果的严重性,我心里很难过,后悔。今天我正式通过《明慧网》声明自己在当地公安局所写的“保证书”作废。我要继续坚定修炼到底,更加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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