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志广
在7.20以后,我被迫写了“保证书”,还替我丈夫也写了,声明全部作废。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495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