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福芹 我是一名退休教师。2002年被恶人举报后,被派出所警察强行绑架到派出所,在恶警的酷刑下,我违心的写了“保证”,深感痛悔,做了一名修炼人不该做的,给大法造成损失,我在此严正声明,我所说、所写的那一切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加倍弥补我造成的损失,紧跟师父正法进程,彻底清除破坏大法的邪恶因素。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5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