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辛洪涛
1999年7月20日,工作单位迫使大法学员表态时,我曾口头上违心的表示“不炼”。这不是我的心愿,特此郑重声明作废。我将认真学法炼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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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5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3/496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