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秀敏
我1995年得法。1999年7.20以后,因为学法不深,在高压下,违心的写了“保证”,我严正声明,以前所写的“保证”作废。今后我要加倍弥补,跟上师父正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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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3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3/496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