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红梅、崔凤美
从7月20日以后,我俩所做过的对大法不好的事,一律作废(签字、按手印)。今后我俩要紧跟正法进程,紧随师父把家还,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3/496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