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和平
99年7月22日以后,迫于压力,写下“保证书”,现在我声明继续修炼法轮大法,“保证书”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3/496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