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岳怀左
我撤回以往写过的“悔过”、“揭批”等一些诋毁师父与大法的话及文字材料,并且坚修大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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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7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3/496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