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本高
在恶警的迫害下、在被逼迫下,我写了“保证书”,现在我声明作废。珍惜修炼机缘,坚修大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3/496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