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春梅
本人在2003年2月17日~3月11日在洗脑班的一切违心的“决裂书”、“揭批书”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4/496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