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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伏英 我96年得法,2000年6月去北京证实法,回来后在看守所被非法关5个多月,出来后不久又进洗脑班,因为学法不深,没有打下坚实的基础,违心地写下了“保证”,在此严正声明:一切不利于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以后助师正法,坚定修炼,破除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做一名真正的大法修炼人。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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