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玉英
2000年5月,两名恶警到我家进行威胁、恐吓逼我在“保证书”上签字,我违心的签了字,现我严正声明,以前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6/497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