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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秀贞

    通过修炼法轮大法,我身心受益,道德回升。在邪恶迫害大法时,我于1999年10月进京上访,为大法讲句公道话,被非法抓捕关押15天,罚款2000元。2000年10月,我因讲真相再次被非法拘留一个月,罚款3000元。由于学法不深,面对邪恶的迫害,我违心地说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话,内心痛悔万分。今天我提出严正声明:以前所有说过对大法不利的话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定正念,跟上师父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8/499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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