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晶晶
99年7月我和同修们到北京和平上访,回到家后被当地派出所非法带走,在那种高压下,被迫写了“悔过书”。现在我声明“悔过书”作废。从此坚修大法,同化大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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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5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8/49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