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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燕芬 我是从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修炼后身心受益。因为我学法不深,99年7月20日后,在邪恶的迫害下,我违心地写了“保证书”,签了名,还盖了印,虽然我仍然继续修炼大法。现在我明白了这是不符合大法的行为,特此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作废。我今后要勇猛精进,认真做好“学法、发正念、讲清真相”这三件事,做一名合格的正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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