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佟玉书、张焕
以前在街道、派出所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切全部作废。从此重新做一个大法弟子该做的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9/499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