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何艳
我在高压迫害中所说、所写的背离大法的一切作废。坚定修炼,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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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4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9/49946.html